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第十七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当地媒体、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各项补贴资金的使用等情况◆◆◆★★”的规定,现将2025年5月就业补助资金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审核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3天,如有疑义,请致电南宁市兴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投诉电线业务咨询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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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兴宁区2025年5月就业补助资金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审核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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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2025年5月期间就业补助资金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金额伍万元整(¥◆★◆■◆: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