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紫江企业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更多
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240019号。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公告编号◆■★★:2025-020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A股每股现金红利0■■.30元。相关日期为: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7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7月18日。差异化分红送转: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22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516,736◆■,15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55■◆★■,020,847.40元■★◆。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对于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根据持股期限不同■◆,实际税负有所不同。对于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居民企业股东,其现金股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对于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代扣代缴税率为10%的现金红利所得税■★◆◆。对于通过沪股通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咨询方式:联系部门为紫江企业投资者关系部,联系电话为。特此公告。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11日。